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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農產品、消費者和環(huán)境安全,湖北陽新縣農業(yè)局決定5月1日起,進一步加強禁限用農藥及高毒農藥管理。 根據(jù)農業(yè)部199號、322號公告和農業(yè)部等五部局1586號公告,在湖北陽新縣范圍內各農藥經銷商再不得經營33種禁用農藥,否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33種禁用農藥是: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類、鉛類、敵枯雙、甘氟、氟乙酰胺、氟乙酸鈉、毒鼠硅、毒鼠強、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huán)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依據(jù)農業(yè)部199號、494號公告和農業(yè)部等五部局1586號公告,結合湖北陽新縣農業(yè)生產實際情況,對甲拌磷、內吸磷、滅線磷、三氯殺螨醇、丁酰肼、溴甲烷、硫丹、氯唑磷、氧樂果、水胺硫磷、甲磺隆、氯磺隆12種農藥實行禁用。 同時,對農藥經營實行經營許可制度。對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建立臺帳,登記使用者實名,建立可追溯制度。各經銷商要按照農藥的特點、特性,加強農藥使用技術宣傳,禁止超范圍使用,確保農民科學合理安全使用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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