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發(fā)展過程,從組織形式看,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政府引辦、領辦型。這種形式的合作組織是我國出現得最早的形式之一。如農村供銷合作社,及其下設的各種協會,即專業(yè)協會+農戶,會戶專業(yè)合作;二是農村能人領辦型。部分鄉(xiāng)鎮(zhèn)、村的經營大戶自發(fā)地將分散經營農戶聯合起來,共同抵御市場風險。如經營大戶+農戶、經紀人協會+農戶、專業(yè)合作社+農戶;三是依托龍頭企業(yè)成立合作經濟組織。如公司+農戶、龍頭企業(yè)+農戶、企業(yè)+協會+分會+農戶、龍頭企業(yè)+基地+協會+農戶、基地+農戶。 我們之所以舉辦農民合作社而不是直接交給商人去辦,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解決“三農”問題,不讓農民吃虧,真正讓農民得到實惠;逐步解決貧富分化,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維護社會公正,發(fā)展社會民主,共建和諧社會。所以,我們需要比較和探索在起步階段真正可以較快地達到以上目的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 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發(fā)展模式和現狀對比分析第一種類型,政府引辦、領辦型。如農村供銷合作社,及其下設的各種協會,即專業(yè)協會+農戶,會戶專業(yè)合作。供銷合作社創(chuàng)立之初,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后來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施行,逐漸變成了國有商業(yè)的組成部分,農民合作經濟的實質不復存在。盡管供銷社在探索“民辦”體制方面進行了探索,但由于歷史多方面的原因,相當一部分基層供銷社喪失了為農民服務的能力,把供銷社改造為農民合作組織的目標并沒有達到,稱之為一個企業(yè)更恰當。供銷社雖然在很多村都有其代銷點(店),但是,老百姓說:跟其他的門市沒啥區(qū)別,這一樣(農業(yè)生產資料)(比別的商店)少了五毛,那(另)一樣(農業(yè)生產資料)(比別的商店)多五毛;都個人或職工承包了。由于很多供銷社都是負債運行或剛剛扭虧為盈,所以其成立的各種協會在聘請專家、技術培訓、交流經驗等方面做得也比較少一些?傊斍,整合農村供銷合作社的資源是一個緊要任務。 第二種類型是農村能人領辦型。部分鄉(xiāng)鎮(zhèn)、村的經營大戶自發(fā)地將分散經營農戶聯合起來,共同抵御市場風險。如經營大戶+農戶、經紀人+農戶、經紀人協會+農戶、專業(yè)合作社+農戶。這其中其實包括兩種類別,經營大戶+農戶、經紀人+農戶、和經紀人協會+農戶是一種類型,都屬于關系松散型的。經營大戶+農戶模式:經營大戶大多是村里德高望重的支書或其他干部,他們總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積極響應國家和市(縣)政府的號召,所以他們一旦成功了,通常會把成功經驗介紹給全村群眾,在技術、貸款、銷售等方面積極為全村群眾參與鋪平道路。因此,這些經營大戶通常能起到示范作用。所以,我看到的幾個規(guī)模帶都是以村為單位的。 由于地都在一塊兒,形成了規(guī)模,所以,他們的農產品也不愁賣,或者全村人或幾個大戶承包一個集裝箱,或者外地客商直接來此收購。聽到我說合作社時,農民們也都很歡迎,他們說:“我們也歡迎合作社,也愿意弄(管理)好點,想賣高價,(否則)光圖斤稱兒嘞;剛開始種,發(fā)愁賣,現在形成規(guī)模了,貴賤都能賣掉!痹诮洜I大戶+農戶模式下,有些合作社的農產品還注冊了品牌。由于經營大戶大多是村里德高望重的支書或其他干部,所以,目前還沒發(fā)現其太大的弊端。 該模式有利有弊,嚴重依賴于經營大戶的自身素質,如果經營大戶的自身素質較差,則農戶獲利低且有賠本的危險。 經紀人+農戶模式:經紀人起初是一些經營大戶、菜販子以及鄉(xiāng)鎮(zhèn)干部為了把農產品賣出去而出現的,隨著農產品規(guī)模的擴大,已經形成了一支外銷隊伍,有些人組成了經紀人協會。他們的模式是走到田間地頭收社員的農產品,然后和外地客商聯系,集中銷往外地。經紀人+農戶這種模式有利有弊,嚴重依賴于經紀人的自身素質。剛開始時,農產品沒有銷路,經紀人也是吃了很多苦、遭遇了很多挫折才打開市場,給農戶帶來了效益,有時他們甚至也會出現賠本的情況。然而,隨著他們和外地客商聯系的增多和穩(wěn)定,經紀人為了自我的利益,也會作出損害農民利益的事情。比如,2006年,食用菌剛上市時,在田間地頭收購價可以高達120元/件;但是,北京客商給經紀人打電話時,經紀人說:“沒有貨。”同時,經紀人又對農戶說:“北京不要貨。”這樣,經紀人就達到了以70元/件收購的目的,一件就差了50元。當然,不是所有的經紀人都是如此。筆者采訪了一個合作社,該合作社是我發(fā)現的僅有的一個由經紀人成立的合作社,其實嚴格說來,他的合作社應當屬于經紀人協會+農戶模式,該協會是受到縣蔬菜辦公室扶持的。在2006年的這場商戰(zhàn)中,該協會本著自己的行為理念,在縣蔬菜辦公室的支持下,進行了一場反擊戰(zhàn)。該協會第二天則以90元/件的價格收購,最后收購價高達120元/件。于是,其他經紀人聯合起來,在北京賠本傾銷(因為一車食用菌賠下來就是幾萬),他們想傾銷兩天將該協會排擠出市場。協會沒有妥協,最終,協會賠了8萬,后來由蔬菜辦公室給予了補貼。雖然蔬菜辦公室貼進去了8萬,然而,農民的收入翻倍了,全縣的財政總收入也增加了幾千萬。 經紀人協會+農戶模式:有300個成員,輻射周邊十幾個村。收農戶5元/件代辦費,這錢用在找車和用人組織貨上。農戶的貨直接賣給協會,然后協會從會員農戶中雇傭合適的人統一進行包裝,防止出現缺斤短兩或摻水等現象。包裝費由經銷商和農戶共同分擔。沒有二次返利,一次性根據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改變收購價;種子、化肥之類的農業(yè)生產資料實行團購;技術上,只要誰有問題,不論是否協會會員,都會給予指導。該模式嚴重依賴經紀人的自身素質。 專業(yè)合作社+農戶相對來說,屬于關系緊密型的,符合合作社的基本精神,身份平等;實行了產前、產中、產后的“八統一”:統一大棚物質,統一種子,統一肥料,統一農藥,統一技術,統一培訓、統一運輸,統一銷售;各戶單獨結算與定期結算相結合,只是暫時還沒有二次返利和公共基金,沒有被貪污和瓜分的擔憂,避免了煩瑣復雜的日常管理和財務管理和相應的各項開支,隨著良好運轉,有這方面的考慮和需求。目前,該合作社有大棚油桃一百余畝,食用菌一百余畝,已經形成了規(guī)模效應。保守地說,每年每戶至少能節(jié)約四五千元,其中不包括遠銷外地高價格帶來的高收入。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的,真正實現了“風險共擔,利益共享”.該模式具有普及和推廣的價值。 第三種類型是依托龍頭企業(yè)成立合作經濟組織。如公司+農戶、龍頭企業(yè)+農戶、企業(yè)+協會+分會+農戶、龍頭企業(yè)+基地+協會+農戶、基地+農戶。這種類型中又可以分為兩種類別。第一種類別是公司+農戶、龍頭企業(yè)+農戶、基地+農戶模式。這三種模式都是松散型的。公司、企業(yè)是決策決定者,具有絕對的權威。目前,公司能提高動植物良種、農資的不多,而且即使提供了,價格和市場價也是沒有差別的;至于銷售方面,剛開始不論是否有協議或只是有個意向,到最后,通常是農戶被動和吃虧,比如小麥,剛(收)下來便宜,公司就早點兒收,遲了不要;但以后價格上去了,還按他們當初定的價格收(購),如果公司急需大量小麥,他(公司)怕農戶都不干了,都把小麥都往價格高的外省,農民說,“如果小麥賣到外省,0.75元/斤;那么公司就以0.72元/斤的價格收購,糧食上掙不了錢,一斤隔(差)這三分錢正好運到外省,掙不了幾塊錢,所以農戶也只好以0.72元/斤的價格賣給公司”.該模式是以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農戶幾乎沒有力量與之抗衡,公司與農戶之間的博弈可以說幾乎不存在,公司處于絕對優(yōu)勢的地位。只有按照互助合作運作模式,在機制上解決企業(yè)與農戶之間的利益矛盾,龍頭企業(yè)與農戶真正形成利益共同體,公司+農戶、龍頭企業(yè)+農戶、基地+農戶模式才有凝聚力和發(fā)展動力。否則,所謂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在農民看來大多是“某企業(yè)辦的”。企業(yè)+協會+分會+農戶和龍頭企業(yè)+基地+協會+農戶模式可以說是公司、協會和農戶三者之間的博弈,顯然,這兩種模式優(yōu)于公司+農戶、龍頭企業(yè)+農戶、基地+農戶模式。它發(fā)揮的作用究竟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這取決于我們前面分析的協會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但是目前看來協會一般比較松散,作用不夠明顯。 實踐出真知。根據對上面這幾種模式現狀的綜合分析,顯然,經營大戶+農戶、經紀人+農戶、經紀人協會+農戶模式只是過渡模式,如果想發(fā)展到更高層次,取得更好的合作效益,有更大作為,還是要按照國際合作社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則---羅虛代爾原則來發(fā)展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大力發(fā)展專業(yè)合作社+農戶模式,否則農民獲利會比較少,甚至走到斜路上去,達不到我們成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宗旨和目的。 針對當前現狀,國家應當扶持誰,如何扶持,通過什么途徑扶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以促使其健康快速發(fā)展起來,這關系到方向問題,關系到政策效用問題。 理念要正確。扶持不是介入,扶持是幫助、指導、引導、服務;少批評,多示范。根據上面分析,不難得出結論,應當大力扶持專業(yè)合作社+農戶模式;對經營大戶+農戶、經紀人+農戶、經紀人協會+農戶模式中的示范力量應當給予一定引導和支持,使其順利發(fā)展成為專業(yè)合作社模式;對企業(yè)+協會+分會+農戶和龍頭企業(yè)+基地+協會+農戶模式中的示范力量應當引導其走向企業(yè)+專業(yè)合作社模式。 完善扶持渠道。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普遍面臨資金不足的困難。尤其是剛開始起步時,面對千變萬化的市場,通常都會遭遇到挫折和失敗。而現有的扶持政策往往掌握在個別部門手里,容易構成行政資源和政策的壟斷,不利于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得到多方面的扶持和幫助;也極易導致行政權力濫用,干預農民自主權;同時,通過行政手段下撥資金,也會導致合作社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可以按照交易量來直接對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進行資金扶持,但也要防止出現空頭社。適用于農業(yè)龍頭企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也要同樣地給予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如申報項目、稅收、補貼、生產、運輸、用電、用地、用水等,確保農民獲利。同時要整合現有資源。整合利用農村供銷社現有資源;與高等農業(yè)院;蜣r業(yè)科研單位建立幫扶聯系,由高校走到田間地頭,義務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提供信息、技術和培訓;農業(yè)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地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搞好服務。 大力發(fā)展農業(yè)保險。發(fā)展好農業(yè)保險,是提高政策效用的重中之重,是大力發(fā)展農業(yè)產業(yè)化的重中之重,是最終達到新農村建設目標的重中之重。發(fā)展農業(yè)保險,有利于減少跑冒滴漏,減少繁雜財政支出;同時能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使得他們能夠放開手腳,大膽去干。農民很清楚,地里發(fā)不了財,能顧著生活就夠了;農民的原始資本來自“摳”地,從牙縫中擠,從親戚那里東拼西湊,作了不少的難才貸到的一點錢。但一場暴雨就能將大棚都掀起來,一個大棚建起來就要花費數千上萬元;一次疾病突襲,養(yǎng)了兩三年甚至幾年的雞、豬、羊就都得埋掉,讓人血本全虧,農民抵抗風險的能力太薄弱了。所以,在大干之前要好好掂量掂量。農民也想買保險,但保費太高,一些地方農作物險種的費率高達9%~10%,也就是說,農民投保1000元的保額需要交100元左右的保費。另一方面,中國災害頻發(fā),農業(yè)保險風險太高,保險公司不愿意開展農業(yè)保險。我國農業(yè)受災的比例每年大約在40%以上,比一般發(fā)達國家高出10%至20%.但我國目前對農業(yè)險的財政稅收優(yōu)惠政策,目前僅限于對種植業(yè)、養(yǎng)殖業(yè)、牧業(yè)種植和飼養(yǎng)的動植物等開展的保險業(yè)務免征營業(yè)稅。農民最需要的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保險,對保險公司來說卻是費力又賠本。依靠國家財政給予一定支持,因為農業(yè)保險在全球都是政策上支持力度最大的一個險種;同時,逐步取消救災式的行政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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