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靈驛站 于 2014-4-29 19:31 編輯 化肥、農藥、激素是農業(yè)生產的主要生產資料。農民在生產中往往將化肥、農藥、激素中兩種或兩種以上進行混合施用?茖W合理的混配,能起到提高工效、肥效與藥效的目的;盲目地混合,則會失效甚至造成危害。下面介紹一些化肥、農藥、激素的混合使用按術,供農民朋友參考。 一、化肥、農藥、激素混用應遵循的原則 第一、混合后,能保持原有的理化性狀,其肥效、藥效、激素均得以發(fā)揮:第二、混合物之間不發(fā)生酸堿中和、沉淀、水解、鹽析等化學反應;第三、混合物不會對農作物產生毒害作用;第四、混合物中各組分在藥效時間、施用部位及使用對象都較一致,能充分地發(fā)揮各自的功效。第五、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可先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驗,在證明無不良影響時才能混用。 二、化肥、農藥、激素混合注意事項 第一、堿性農藥不能與銨態(tài)氮肥或過磷酸鈣混合,否則易產生氨揮發(fā)或產生沉淀,從而降低肥效;第二、堿性化肥不能與有機磷農藥混用,在堿性條件下會易發(fā)生分解失效。第三、化肥不能與微生物農藥混合,會降低防治效果。第四、含砷的農藥不能與鉀鹽、鈉鹽等混合使用。 三、如何判別能不能混合使用 激素與農藥、化肥混合。鑒別激素能否與其他農藥、化肥混合其最簡單的方法是將農用激素與農藥或化肥放到同一個容器內進行混合并制成溶液。如果沒有浮油、絮結、沉淀或變色、發(fā)熱、產生氣泡等現象發(fā)生就表明可混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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